住宿於京都市內的旅客們 敬啟
關於住宿稅的諸項說明
2018.10.1~
- 納稅者
- 住宿於京都市內
住宿設施的諸位旅客
- 支付方法
-
住宿者請支付給
住宿設施業者。住宿稅已支付給住宿仲介業者或是旅行業者的房客們,則無需再次支付給住宿設施業者。
住宿費用(每人每晚) | 稅額 |
---|---|
未滿20,000 日圓 | 200 日圓 |
20,000 日圓至49,999 日圓 | 500 日圓 |
50,000 日圓及以上 | 1,000 日圓 |
在此所指的住宿費用不含餐飲費、消費稅與泡湯稅等。
純為住宿房價與相關的服務費。
住宿稅用於增加京都市身為
國際文化觀光都市的魅力,
並振興京都市觀光。
在京都市,因為京都觀光客的増加,產生接纳環境整備以及交通擁擠…等相關問題,其中因影響市到市民生活,
市民也感到相當的負擔,因此為了應對解決這些問題,並讓行政相關服務更加充實,將住宿税用於以下政策。
推展讓住宿或到訪的人們,
都能實際感受到
京都品格及魅力的相關措施
維護美麗的景觀
來到京都遊客的増加等,
對圍繞在觀光的情勢變化的環境整頓
解決道路擁擠混亂之象
可輕鬆探索的觀光導覽
非法民宿的合理化
- 其他例子:
- 讓來京都遊客可以安心並確保安全
擴增觀光地區的洗手間
圖為稅費利用範例。